城管暴虐打死人后的感慨!![城管事件]
1月7日,湖北省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,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。他掏出手机录像时,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。
你不禁要将右手食指竖起挡在嘴唇上,轻轻地“嘘……”一声了———有城管在打人,禁劝禁拍禁指责。魏文华这次是死了,为这样一个深刻的教训抹上了一层血色。
所有这些无辜被打的人,都是因为事先不相信城管的暴力应用在自己身上,而受到“血的教训”。他们的确是过分自信了,这份自信,或者是因为某种身份意识,或者是出于一种局外人的考虑,以为自己并无违章行为,不是城管执法对象,但他们忘记了,当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以暴力的形式出现的时候,它可以加诸在那些“违章”的弱者身上,也可以加诸在任何一个局外人身上。这是权力的随意性,而根本是权力的张狂与暴戾的本性。由此而言,那些城管打的到底是小贩还是教授,并无本质分别。
天门魏文华之死重新激起人们的愤怒。在网上,这一新闻后面跟帖如云,又有人开始呼吁取消城管了。除了明确权力的赋予、监督与约束之外,任何权力都不会自动的走上良善。与城管相关的制度已经实行这么多年,而在很多地方,其权力行使一直缺少明确的合法性。
如果缺少一部法律来明确界定其权责,“城管打人”一幕仍将成为中国城市街头的真实场景。
摘自新华网
1月7日,天门发生一起令人悲愤的事件:一位总经理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,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。他掏出手机录像时,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。(1月8日《楚天都市报》)
城管打人已不是新鲜事,无论是新闻媒体报道还是现实生活,城管打人的事已习已为常。俗话说:常在江边走,难免不湿脚。正是因为平时打人的事情太多了,所以才不可避免地发生打死人的恶劣后果。
城管是执法部门,打架是不光彩的事情,但是城管为何敢是打架。原因是城管不怕打架,而怕打架的事情曝光,宣扬出去。上述报道中,城管人员敢于村民打,敢与旁观群众打,他们都有打架的胆量。可是他们怕什么?打架事情不能闹大,闹大了,就会影响城管的形象,会丢自己的饭碗。城管人员抢夺总经理的手机录像就是怕他将录像传播,形成负面影响。
城管不怕打架,是因为打架后很少受到追究。打架是瞬间的事,谁先动手谁理亏。打架的混乱场面下,除了当事人之外,谁能搞得清谁先动手。追究城管打架的责任首先就面临取证难。打架扰乱了社会治安,城管人打架,都是当地公安部门来处理。城管是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,公安是政府的司法机关,两家是兄弟,有时城管执法还要公安作保障。所以,公安部门在处理打架事情时,如果责任在城管,那么就轻描淡写、大事化小;如果责任在执法对象,就以暴力抗法的名义,加以严处。城管人不承担责任,这导致了城管打架的肆无忌惮,升级抬头。
但是当城管打架的事公开化,激起群愤时,城管是害怕胆怯的。打架的事情经新闻媒介、网络广泛传播,所有的读者都会义愤填膺,在民间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进行抨击。城管的上级主管部门也会顺应民意,严厉查处,这时城管的肇事者会受到严厉处分,甚至会撤除公职。
文明执法、人性化执法已经喊了多少年了。但是仍然有野蛮执法的事情发生,执法部门要做到依法行政、执法为民,不是光靠喊口号就能解决的,除了执法部门加强队伍建设,严格自律外,最主要的因素,还在于让那些执法犯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。然而在一些执法部门称兄道弟的情况下,很难避免互相庇护、偏袒的现象。如何真正的让群众对执法部门有行之有效的监督权、发言权。这才是落实文明执法的根本。
摘自天山网